Tuesday, October 16, 2007

WTF

載女客邊自慰 運將判5月

邱姓計程車司機被控載女乘客時,一邊開車一邊自慰,還要求女乘客幫忙遞衛生紙,氣得她下車後記下車號報警,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,依公然猥褻判處邱5個月徒刑,因減刑減為兩個半月,得易科罰金。

35歲邱姓計程車司機,前年7月23日上午,從台北市和平東路、基隆路口搭載一名女乘客欲到台北火車站前百貨公司,計程車行經敦化南路時,邱竟一邊開車、一邊脫褲子自慰;待車子在新生南路及仁愛路口等紅燈時,邱更轉身要求女乘客幫忙遞送衛生紙。

原本在車上與丈夫用手機通話的女乘客,原本未察覺有異,當她將車後座的衛生紙盒遞給邱姓司機,邱拿到衛生紙後,反而側身在駕駛座上,面對女乘客拿衛生紙撫摸生殖器官自慰,女乘客發現後,不但質問司機:「在幹嘛!為什麼脫褲子」,還將整盒衛生紙丟向司機後開門下車。

女乘客下車後,邱姓司機仍未把計程車開走,她記下車號後,攔搭另一輛計程車後離去,並由友人陪同向警方報案。

邱姓司機辯稱是女乘客不滿車資引發的糾紛,還辯稱在計程車內是隱閉空間,並非公然猥褻;不過,法院根據女乘客證詞,及她明白指認邱的照片特徵,認定他確在車上有猥褻行為。

判決並指出,計程車每天在外面跑、車窗是透明,且為大眾交通工具,計程車司機在車上的行為,其他車輛駕駛人、行人或共處狹小空間的乘客都有可能看到,因此認定是公然猥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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