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03, 2008

唉!這原應在九月時的回應,就是因為不想想,不想動!

最後在今天才有動力做!!!

神啊!請給我少一點懶惰! :p


話說回『知己』!

個人覺得,知己是一個人能完全明白自己的意思!

男性有同性的知己是無可厚非的!

他會說有些事情是他們男人才明白男人的!

但如果您男人的女性知己不是自己!

那麼您要想想,他是不是只愛您的身體了!

他可以有女性朋友,亦可以說是好朋友,但是知己的話!

那就有些過份了!

有什麼是不可以跟您說的?!

如果您是那麼不了解他的,

而他又覺得跟所謂的女性知己說,比跟您說還要好的話,

那這應可以分手了!

個人意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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